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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明晰“三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木三分”

2024-0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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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三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木三分”

县水利局   杨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为切入点,学有动力、学有方法、学有目标,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让党纪学习教育“入木三分”。

明白“为何学”才学有动力,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我们党从最初的50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9800多万名党员,并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始终坚持把纪律摆在首位。知纪才能守纪,守纪方可无虞。党员干部如果心中没有党纪,既影响自身成长,贻误事业发展,又损害党的形象,影响民心民意。所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党纪学习教育是必修课,也是终身课,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学习自觉,学好学扎实,以学习重温入党时立下的铮铮誓言,严守党的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成为一个心中有民、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合格党员。  

清楚“学什么”才学有方法,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此次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学习。《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修订《条例》3次,最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这个过程中,《条例》不断系统化、科学化,与时俱进,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同时《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通过明确规定“不能为”的行为,为广大党员设置不可触碰的“底线”,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党员通过学习《条例》明确是非界限、清楚自律标准、守住行为底线。

明确“怎么学”才学有目标,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坚持逐章逐条学就是要求党员干部不能三心二意,走马观花,应付了事,要逐条逐句深研细读,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联系实际学就是学习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反思自己是否存在违纪行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案促学就是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追根溯源,在对照比较中,全面查找自身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以训助学就是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座谈会等培训活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真刀真枪除顽疾、挖“病灶”,从思想深处把从规矩和责任立起来、强起来。(本文于2024年4月8日在共产党员网刊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