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乡兴文欢迎您!

关于举办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的通知

2017-12-08   来源: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党委(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近期将开展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拟采用自学原文、专题辅导、研讨交流、观看纪录片等方式,设置“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现代化新经济体系”“深入学习新党章,把握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等学习模块,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结合实际研讨贯彻落实措施,并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动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二、培训对象

集中轮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所有市厅级领导干部。

其中,各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省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属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国有大型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于春节后安排学习(调训通知另发);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长统一参加中组部全国组织部长集中轮训。

第1期培训班重点选派各市(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州)长、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省直各部门(单位)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负责同志参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含统一听宣讲报告、参加中心组学习、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市厅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安排在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底,分6期在省委党校举行。第1期:2017年12月17日至20日;第2期:2017年12月25日至28日;第3期:2018年1月2日至5日;第4期:2018年1月8日至11日;第5期:2018年1月14日至17日;第6期:2018年1月20日至23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参训干部人数和工作安排合理确定每期参训人员,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国有骨干企业分别由科技厅、教育厅和省国资委统一负责组织,既要应训尽训、全员参训,又要统筹平衡、合理安排,确保每期参训人员结构数量基本一致。市厅级领导干部少于6人的单位,每期人数不超过1人。1至6期参训名单请于12月13日16:00前报省委组织部干训处,我们将根据收集汇总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适当调整。

2.请参训学员做好工作安排,每期开班当日上午9:00至12:00到省委党校蜀光大厦一楼大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请协调其他应训未训的市厅级干部参训,并按程序书面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请假换人事由。

3.请学员参训时自行携带《党章》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出版)等学习资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由培训班统一购买赠阅。

4.请参训学员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对工作的思考,做好发言准备。

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8-86602771/028-86602770

传 真:028-86600009

电子邮箱:scgbjypxc@126.com

省委党校联系人及电话:沈洁 18190978533

附件:1.参加轮训班的省直部门(单位)、科研单位、

高等学校和国有骨干企业名单

2.报名回执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轮训班的省直部门(单位)、科研单位、

省属高等学校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名单



附件2:报名回执表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